防控疫情 睿智在行动——辽宁睿智律师事务所(第十二期)-辽宁睿智事律师务所
防控疫情 睿智在行动——辽宁睿智律师事务所(第十二期)
[发布时间:2020-02-08 08:16:01 ][阅读次数:1382 次]

有关疫情期间劳动关系合规问题

第三篇 工资

1. 国家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延长假期这几天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上班的是否应当支付加班工资?

      答:应当支付。

      解析:202012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02022日。本次延长假期的法律依据为《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八条的规定,属为应对疫情采取的防控措施,用人单位应当遵守。本次延长的假期期限性质应为休息日。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相关规定,在此期间应当支付加班工资。

2. 劳动者疑似患病或者或系密切接触者被隔离期间,工资如何支付?

      答:应支付在此期间的工资。

      解析: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明电[2020]5号)第一条及《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疑似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被隔离的员工,应支付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

3. 劳动者被确诊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工资如何支付?

      答:员工在确诊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治疗期间,应支付在此期间的工资。

      解析: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明电[2020]5号)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九条、《用人单位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第二、第三、第四、第五条的规定,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员工,在其患病治疗期间,应依法享受相应的医疗期待遇。

 4. 从疫情地区返回到岗上班的劳动者居家自我隔离观察期间,工资如何支付?

      答:综合目前的现实情况来看,如自我隔离观察时间为14天,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在此期间的工资报酬。

      解析: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明电[2020]5号)第一条规定,因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

 5. 执行工作任务出差的劳动者因疫情未能及时返岗期间,工资如何支付?

      答:按照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标准支付。

      解析: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明电[2020]5号)第一条规定,由所属企业按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支付。

 6. 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劳动者,工资如何支付?

      答:根据《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或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报酬,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应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

      解析: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1号)第三条、《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2013修订)第二条第(二)项以及《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2007修改)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2020124日至202022日期间,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员工,因2020125日、26日、27日为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工资报酬;因2020124日、28日、29日,202021日、2日为休息日,用人单位先安排补休,并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工资报酬。

7. 用人单位因疫情防控停工停产的,工资如何支付?

      答:工资支付依据规定执行。

      解析: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用人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8. 劳动者因疫情未复工期间,月度绩效工资如何发放?

      答:应根据用人单位绩效工资的规定执行。

      解析:实践中绩效工资约定以及计算的方式不同,具体根据双方劳动合同以及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

9. 劳动者结束隔离措施后,需在家继续休养的,休养期间工资如何支付?

      答:具体根据员工的假期性质确定。

      解析:员工持有医疗机构出具的病休证明,应当按照病假支付待遇;无病假证明的,可以优先安排员工年休假、加班调休、公司福利假期;员工无医疗机构病休证明,且无其他假期可用的,可以申请事假。

10. 由于疫情防控原因导致用人单位错过工资发放日,应如何处理?

      答:用人单位要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员工,并在复工后立即支付。

      解析:受疫情影响,国务院发文延长春节假期至22日,部分地区禁止于29日之前复工。根据原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文)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鉴于当前疫情无法事先预见,如因疫情防控原因导致用人单位错误工资发放日,用人单位未及时发放工资系因当前客观原因所致,应在复工后及时予以支付。


辽宁睿智律师事务所

2020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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