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智动态
睿智说法丨书写起诉状与证据的关系
[发布时间:2022-08-12 16:51:42 ][阅读次数:1543 次]

8月12日下午,辽宁睿智律师事务所组织全体律师业务学习。本期业务学习由唐剑峰律师担任主讲人。主题是“书写起诉状与证据的关系”。


律师简介


唐剑峰律师


唐剑峰,现任辽宁睿智律师事务所工会主席、辽宁睿智(营口自贸区)律师事务所主任。

自执业以来,总结了一定的办案经验,成功地办理了多起民事、经济、侵权、家庭婚姻、劳动争议、刑事等案件,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在以往的各行业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培养了缜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和解决疑难事务的能力,执业态度严谨、思维清晰,解决纠纷能力强。

其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解决纠纷为目标,最大限度维护委托人的权益。


学习内容



一、 案由(根据案由不同,证据先后排序不同)


民事案件案由的确定,是根据当事人主张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来确定,鉴于具体案件中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争议的焦点,不同的案由证据的排序最好清晰明了,让法官能够准确理解原告的诉请理由。


二、 事实按时间顺序排序为好


案件事实按照事件发生的时间顺序表述,使案件事实更加清晰,便于理解。


三、 没有证据证明的事实,起诉状中是否写明


如果此事实跟案件的争议焦点密切相关,需要写在起诉状中,但最好与当事人先沟通清楚。


四、 证据的筛选


对于一些似是而非的证据,要充分考虑证据的关联性,对于案件事实的认定是否起到重要作用。




学习现场

学习现场


律所简介


辽宁睿智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85年,原名营口市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原系营口市司法局直属事业单位。2002年,根据司法部文件的要求,转制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现位于营口市渤海大街西12号万达金融中心17层,办公面积1300多平方米。现有执业律师40名。是营口地区专业能力强,服务多元化的最大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


辽宁睿智律师事务所曾被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被辽宁省司法厅授予“辽宁省优秀律师事务所”、“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省厅级文明律师事务所”、“辽宁省AAA诚信律师事务所”等荣誉称号。中共辽宁睿智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被中共营口市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荣誉称号。


辽宁睿智律师事务所致力于建设现代化、专业化、规范化的律师事务所。长期担任中共营口市委、营口市人民政府、鲅鱼圈区人民政府、老边区人民政府、大石桥市人民政府、营口市教育局、营口市自然资源局、营口职业技术学院、中国银行营口分行等240余家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



辽宁睿智律师事务所

LIAONINGRUIZHILAWFIRM

辽宁省营口市渤海大街西12号

万达金融中心17层

www.rzls.net

0417-2990835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