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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智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涉税部分解读
[发布时间:2024-07-12 14:05:39 ][阅读次数:3736 次]

7月12日下午,辽宁睿智律师事务所组织全体律师业务学习。本期业务学习由李玉律师担任主讲人。主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涉税部分解读”。

李玉律师

     个人简介:辽宁睿智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曾就职于招商局集团从事财务、法律合规等相关工作,具有多年国企财务及合规经验,并能够在法律分析的基础上融汇财务及金融知识。实习期间曾参与办理多起民商事案件、刑事案件,涉及公司法、刑法、民商法等多个领域。

    我国公司法自1993年出台以来,已先后经历1999年、2004年、2005年、2013年、2018年及2023年六次修订,新修订的《公司法》已于2024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公司法》在强化股东出资义务、优化公司组织设置、完善董监高责任、提升上市公司治理等方面作出了重大修改。《公司法》自2023年12月29日表决通过后,因涉及228条新增修订及116条实质性修订而备受关注,目前公众普遍关注法条修订前后的主要内容变化,然后公司是最重要的市场主体,公司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基础性法律,公司法的修订反映在税收层面上,必将对税收征管规则带来诸多变化,给公司及相关利益主体带来影响。本文将结合新公司法的一些条款变化,对其中涉及税务问题进行简要分析,具体包括如下六个部分:

一、《公司法》第四十七条、第九十八条关于企业认缴变五年实缴出资涉税问题。

二、《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取消资本公积补亏限制及注册资本弥补亏损涉税问题。

三、《公司法》第二十三条关联公司的连带责任涉税问题。

四、《公司法》第二百四十条简易注销程序“承诺不实”涉税风险。

五、《公司法》第四十八条新增股权、债权作为出资方式的涉税问题。

六、《公司法》 第二百一十九条简化公司合并对税收优惠的影响。

    在本次学习的过程中,李玉律师在《公司法》修订条文进行基础讲解的同时,结合《会计法》中财税基础知识、经典案例进行深入浅出的具体讲解,让大家对《公司法》具有另一个角度的理解。同时,李玉律师认为,当今社会是活跃的市场经济时代,数字在复杂案件中更能体现其独特的法律价值,作为律师我们要顺应市场变化具备多元化思维,从多个维度更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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